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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8:48:57
2011
内容摘要: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网上注册申请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网上注册申请
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点击最上侧“注册”,在食品经营中选择“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点击右上角“确定”,按照出现表格填写“注册信息”(带“*”红星的必填,单位邮箱必填方便找回密码),点击下一步,填写登录信息,注册完毕。
返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后,“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许可申报”,然后点击“第一步”中“食品”,再点击“第二步”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再点击“第三步”中“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上传表中提示的各项制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当前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先点击“暂存”再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上报至受理机关。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表上左上角自动生成条形码。
注意食品销售仓库及外设仓库有就填上详细地址、主体业态、是否有餐饮证或流通证(已到期的选否)、经济性质、社会信用代码、就餐座位(餐饮店的填写)、职工人数、申请副本数量填1份、应体检人数和职工人数、经营类别、经营项目(餐饮服务或食品销售)必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填,从业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健康证人员的信息),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必填。
许可进度查询
企业用户暂存后的业务,没有提交的申报事项,将出现在“许可进度”---“未提交”列表中查询,继续填写,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和打印。
已提交的审批事项可以查询当前状态,以及需要补齐补正的事项和已办结的事项查询。
已提交的材料中材料有误或不再申请,可在许可进度已提交撤回(未受理的可自行撤回、已受理的应联系受理机关同意撤回)。
食品经营企业端地址:xxxx
账号注册
登录网站首页,点击注册按钮。
通用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选择注册类型,填写注册信息。(新用户选本地新开办企业)注:经营者名称为企业名称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填写登录信息注:登录信息即为注册之后登录系统的账号密码,请仔细填写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首页)
本地已有许可证企业注册方法(本方法为已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或者已有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用户使用,之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在范围内):根据企业名称和许可证编号验证企业信息,如验证成功,后续步骤与新注册账号一致(验证成功系统会自动填写注册信息)。
选择申报业务
打开网站首页,登录系统,
选择申报事项:根据步骤,选择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步选食品,第二部选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步:点击申请)。
填写申请表
点击申请后,
注:申请表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带*号的部分为必填内容,不带星号的选填。
注:申请表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暂存,系统会自己校验申请表填写内容。
注:校验通过之后,系统就会将申请表内容,保存到许可进度-未提交中。未提交中的申请,点击修改,继续进行上传材料的操作。
上传附件
在申请表的最下方,就是企业上传附件材料的目录。
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在上图中手动录入即可。
准备好对应的材料之后。
点击上传文件按钮。(文件的格式可以是图片,PDF,WORD等)。
系统上传进度100%后,点击确认
该项材料就已上传成功,如图。
提交申请
在确认申请表已经正确填写,申请材料上传完成之后,即可点击提交将该申请,提交到办理机关进行审核。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打印申请表。注:申请表为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修改,下载下来即可打印。打印之后需要先将纸质材料交到提交申请的受理机关,才会受理。
提交成功之后,可以在许可进度中查询之前提交的申请。
注:在此处点击申请表,可以补打申请表。
在此处也可以对之前撤回的申请进行撤回操作。
注:状态未受理的企业申请,可以直接点击撤回。已经受理的材料,需要提交撤回申请,办理单位同意,才能把申请撤回。
申请撤回之后,可以在许可进度-已办结中,进行重新申报的操作(系统会保存之前撤回的申请材料,修改之后重新提交就可以)。
注:上传的附件,需要点击重报暂存之后,才能增加或删除。
洋河新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办理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通常为洋河新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洋河新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大力提升“宿迁速办”效率,持续探索“一业一证”改革重点任务,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置“一业一证办理专区”,申请人只需到专区提出办理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并联审批、联合核查,就可实现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业务只交一套材料,办理一个证件。
在办理洋河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例如,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记录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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