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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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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枣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申请人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线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信息,向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网上申请。
对于需要实地核查的许可事项(发证、延续、增加产品等),申请人无需向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对于不需要实地核查的法人变更、申请人名称变更等变更许可事项,申请人应在材料受理后五日内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纸质申请材料需法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以申请人网上申报为准,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齐全性、准确性负责。
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申报网站,查询许可工作进度。
申请枣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申请枣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应包含以下
申请人陈述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申请人治理结构附:治理结构图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附: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示、工艺流程图示、设备布局图示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附:购置资产证明、租用证明或所有权声明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附:购置资产证明或所有权声明
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
委托检验合同(如有时,指出厂检验委托检验合同)。
对于现场核查完毕后同步抽样的企业,增加企业的声明。
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细则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产业政策证明、矿泉水水源资质证明、饮用水生产企业空气洁净度报告、饮用水企业取水证等)。
换证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说明:换证申请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如生产许可申请信息与原证书信息发生变化,还应根据变更情况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枣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地点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 366 号;申请材料接收单位: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在申请枣庄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
申请人登录省食药局网站或枣庄市食药监局网站,按要求在线申报,提交至市食药局,并向市食药局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保证在线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实地核查,按要求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补充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申请:需要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受理时核对原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区(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关于生产地址和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原件、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副页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住所名称变更申请:需要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副页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未迁址)申请:需要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地名办公室或地方政府等部门出具的地名名称变更说明、区(市)食品监管部门关于生产地址和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原件、原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副页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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