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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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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步骤:找到主管部门:通常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市场监督...
办理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找到主管部门:通常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审批服务部门,各地分管主管部门不完全一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来确定相关事项及主管部门。
找到办事指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要求全国统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可找到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
确定办理方式:咨询主管部门办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窗口办理:准备好相关资料,签字盖章后到主管部门递交审核,审核无误便可受理。
网上办理:如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好账号即可上传;部分省份有药监审批系统,需注册或申领账号后上传。资料符合要求后,再将纸质资料递交至窗口,完成受理。
邮寄办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无需到现场递交资料,仅在审核无误后,将资料邮寄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后,完成受理。但这种方式办理时间较长。
审查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材料。
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可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批处对申报资料、现场检查、技术审评和检验检测等进行审查。
审批决定,做出准予许可的,进入制证环节。
下证,窗口送达。
资料准备: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厂区总平面图(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生产设备配置图。
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场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灯设施)。
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4)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 30 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1 年内的报告。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准备好以上文件,即可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后,审批人员将下厂检查,所以生产现场及文件记录等也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
申请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
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与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一些法规: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新开办仅从事配制化妆品内容物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前从事配制化妆品内容物的企业,应当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前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其式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凡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为便于统一管理,对 2016 年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尚未到期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换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牙膏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按照本公告执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审核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 5 年。
在美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常见问题: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并对其生产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贯彻执行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并逐一进行了解答。
同一化妆品生产场所,只允许申办一个《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不得重复申办。 同一个企业在不同场所申办分厂,按照新申办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程序办理,在原证上增加新厂区地址;如分厂为独立法人,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不可以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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