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发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规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78号公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批发业如果涉及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是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例如,将食品从生产地或供应商手中批量采购并销售给零售商、餐饮企业或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就属于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畴 。
同时,该办法也规定了一些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如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但如果批发业除了上述不需要许可的情形外,还开展其他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
二、批发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场所相关条件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例如,贮存食品的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远离化工企业等可能产生污染的源头。如果是经营易腐食品,还需要有合适的冷藏、冷冻设备和场所,以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的安全 。
设备设施条件
- 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包括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比如,食品批发企业的仓库中需要有防虫网、防鼠板等设施,以防止害虫和老鼠对食品的污染;有专门的清洁设备用于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消毒等。
人员与制度条件
- 必须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食品安全相关事务,如检查食品的进货、保质期等。同时,企业还需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每一批进货的食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信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追溯源头;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明确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及时报告、召回问题食品等 。
布局与流程条件
-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例如,在食品仓库中,要对不同种类的食品进行分区存放,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如果有简单加工环节,如对食品进行分装等,也要有专门的区域和流程,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批发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例如,一家食品批发企业要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
按要求分类提出申请
-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经营项目可以复选。例如,一家专门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在申请时要明确标注其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批发),并根据其实际经营的食品种类,如是否有散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等,在食品经营项目中进行准确勾选 。
准备申请材料
- 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如果是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分地区可能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例如,在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的电子化申请、受理、审查和发证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部门受理与审查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处理。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如果是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但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此简化规定 。
决定与发证
- 经审查,如果申请人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人可以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
四、批发业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案例
浦江县龙鼎副食品商行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自2020年5月开始,陆续购进4种不同品牌的食用油及食用油包装100套;2020年8月,当事人将一批临近保质期的食用油打开包装后装入上述100套油桶内,并更换包装标注为新近生产日期,混入同批购进的正常食用油中进行销售。这一案例表明,虽然该商行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仍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企业合法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的一个基本前提,企业还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所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也会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
五、不同地区批发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政策差异
管理权限的差异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例如,一些地区可能将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权集中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而小型批发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样的差异可能是基于不同规模的批发企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不同,省级部门对大型企业的监管可能更有利于从宏观上把控食品安全风险,而县级部门对小型企业的监管则可以更贴近基层实际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
特殊政策的差异
-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批发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一些特殊政策。比如,某些沿海地区可能对海鲜类食品批发有特殊的许可要求或者优惠政策。如果当地海鲜产业发达,为了促进海鲜批发业的发展,可能会简化一些审批流程,或者对海鲜批发企业的贮存、运输等环节有专门的指导和扶持政策。而在内陆地区,可能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的批发有特殊的政策,如对特色农产品批发企业在场地租赁、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和产业发展。
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差异
- 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可能不同。一些发达地区可能已经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的网上办理,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等环节,并且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对接,如与税务部门、卫生部门等的信息共享,方便对批发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可能还处于信息化建设的起步阶段,部分环节仍然需要人工操作,这可能会导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效率有所差异,对批发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在发达地区,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快速查询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进度、申请变更等业务,而在欠发达地区可能需要企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