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m/images/guwen1.png)
![顾问](/m/images/guwen2.png)
![顾问](/m/images/guwen3.png)
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08 15:02:31
5827
内容摘要: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规定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质序列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各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包括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包括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包括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产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中央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并组织抽查。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继承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相应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企业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 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实行电子化申报资质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主要侧重于明确资质的分类、等级、许可范围以及相关的管理原则和要求。例如,规定了不同资质序列的划分、各类资质的承接范围以及资质许可的部门和程序等。
资质实施则更注重于实际操作层面的细节,包括申请与许可程序、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审核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比如,在实施中明确了不同级别资质许可机关的职责,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审核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管理规定较为宏观和原则性,而实施细则更加具体和细化,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管理规定着重于设定框架和标准,实施则是在这个框架内进行具体的执行和落实。
例如,在资质许可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了哪些资质由哪些部门许可,但实施细则会进一步说明申请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审核的要点等。
2024 年 1 月 24 对资质管理的总则、资质申请与核准、资质管理与监督、处罚与奖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设部印发的《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了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从“资质就位”转向“动态管理”,突出企业在市场竞争机制当中内在素质和用户评价对资质的决定作用。
在自流井区工商局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何星高因修建宏伟大厦被指无照经营、擅自从事建筑施工经营活动。工商局列举了多组证据证明何星高为转包经营,而何星高的律师则提供证据证明其为职务行为。最终,工商局对听证会上提出的证据不予采信,对何星高作出罚款 8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世纪建研协助众多企业在资质升级、分立平移等方面取得成功,包括建筑总包二级资质、市政总包二级资质、建筑总包一级资质、公路总包一级资质等多个类别和等级的资质。
上一篇: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补充规定
下一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