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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5: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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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复肥产品的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其相关规定包括以下方面:适用范围...
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复肥产品的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其相关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复肥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管理部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复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申请主体: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复肥产品生产许可的后置现场审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复肥产品生产许可的后置现场审查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发证部门:复肥产品由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
复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企业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肥料生产。同时,需要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完善的生产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
资料提交: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初审与受理: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田间试验: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
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管理职责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肥料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登记要求的变化:对肥料登记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有效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以下是一些可能与复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的案例分析:
某企业未取得复肥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复肥产品,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某企业在复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受到警告并处以罚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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