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07 09:19:14
437
内容摘要:龙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龙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具体地址是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
龙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具体地址是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07。办公电话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5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方面,公交可乘坐B603、B916、M202、M212、M264、M287、M302、M337、M339、M401、M450、M464、M504、M510、M517、M534、高峰80、高峰86、深莞1线到“龙华区办事大厅”站下;地铁可乘坐龙华线(4号线)清湖站A出口步行1公里至国鸿大厦。
龙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其辖区局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大道6201号龙华市场监管大楼(世纪广场旁);注册大厅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二楼。辖区局电话为,注册大厅电话为。
龙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已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为“深圳市”,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要办理的事项,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事项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特殊情形,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自实施之日起,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上传的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并确保上传后的资料完整、清晰可见。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以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无须亲临行政大厅领取纸质证书。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由审批系统自动送达,生产经营者可自行打印张贴,消费者和各管理单位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获取许可信息。确需纸质证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证书打印”服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打证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证书打印)”办理。
办理龙华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
法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以及设施设备等示意图。
从业人员的名单及健康证明。
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材料。
食品监督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全面推行食品许可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证书打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变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延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注销等事项。
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为“深圳市”,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要办理的事项,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事项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特殊情形,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
特别提示:
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自实施之日起,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
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上传的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并确保上传后的资料完整、清晰可见。
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以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无须亲临行政大厅领取纸质证书。
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由审批系统自动送达,生产经营者可自行打印张贴,消费者和各管理单位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获取许可信息。
确需纸质证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证书打印”服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打证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证书打印)”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龙华区为。
上一篇:鼓楼食品经营许可证哪家好
下一篇:龙子湖劳务公司代理办理资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