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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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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办理流程如下:收件: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收件: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目前尚未获取到明确的东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所需材料的详细信息。但一般来说,可能需要提供与原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经营场所的相关材料等。具体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准确和详细的材料清单:
前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东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办理地点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计办理总用时为1个工作日。但实际办理时间可能会受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流程等因素的影响。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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