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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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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潍坊三级物业资质的申请条件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人员要求: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人员要求: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项目: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网上注册:登陆当地房管局网站的物业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
提交材料:物业公司申请人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文件)。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公司组织架构图和员工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员工培训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等。
审核环节:
注册所在地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流程一般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等环节。
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企业,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退件。
对经过审查具备三级物业管理资质条件的企业,在 20 个工作日内,由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目前,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废止,关于潍坊三级物业资质的有效期没有明确的规定。
遵循原则: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党委领导下的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和政府依法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推动在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信用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一般以独立法人为单位实施信用信息管理。
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分为五个星级标准,五星级为最高标准,一星级为最低标准。本标准可作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等的参考依据。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标准: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明确公共区域的清洁范围、频次和质量要求。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制定巡逻、门禁等秩序维护措施。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标准:规定绿化养护的内容和标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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