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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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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检测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的检测方法检测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法进行检测:报告签发方面:所签发的报告检测参数或检测标准法...
检测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法进行检测:
报告签发方面:所签发的报告检测参数或检测标准法不在资质附表范围内。因标准变更所导致的超资质范围签发,如所签发的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原来在资质范围内,后因标准变更,变更成不同标准编号了或变更的内容发了实质变化(需通过扩项)。实验室所获批准的检测领域涵盖的范围较,分别由多个授权签字人分别签发,授权签字应注意拟签发的报告是不是自己授权范围,以免超范围签发。
仪器设备方面:检测报告所涉及的仪器设备量程精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否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现场采样方面: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的同编号的设备被同时用于不同项目检测采样,或者在同个项里同台设备重叠于不同的时间。
检测标准方面:所使用的检测标准过期作废,非现行有效标准。标准书写错误,如编号与名称不符,或将编号GB和GB/T互相混淆写、年号写错等。实际检测过程所使用的标准与资质附表所批准的标准不一致,或同个标准有几种测试方法时,选用了资质附表"限制范围"以外的测试法。已有修改单的检测标准,在检测报告中只写了该标准而未将"及修改单"起作为检测标准写入。
检测人员方面:检测人员是否有上岗证或经过上岗考核确认等。若行业对从业人员有具体资格指标要求,则注意检测人员是否有出具该检测参数的能力资格。
数据方面:数据追溯性,无法溯源。报告结果表述不符合标准要求,如写"0"。检测数据不符合逻辑要求。线性r不能满标准要求,样品未按标准要求做平行样或平行样品检测结果偏差大,质控样未做准。数据修约和结果保留位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分包项目方面:分包项目在报告中未进行分包标识说明。
客户特殊要求方面: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备注,如客户送样问题、客户提供检测标准、客户提供检测限值判定标准等。
认定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包括: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包括: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及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以下为检测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的相关案例:
广东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开始面向社会受理各类环境检测(监测)业务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2020年至2021年8月,为获取更多客户和利润,该公司在开展环境检测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故意不真实记录或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储存记录不一致等多种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的手段,为部分客户出具虚假的环境检测报告。其间,公司相关负责人默许、放任各业务部门弄虚作假。经核验,该公司出具的80份环境检测报告存在弄虚作假,涉及45家排污单位,涉案金额巨大。最终,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惩处。
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有明确规定:
法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业内对公司超资质承揽业务的监督机制包括以下方面:
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意在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债券业务高质量执业,压实责任。证券公司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方,在推动债市尤其是信用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更好地履行"看门人"责任。随着市场壮大与行业竞争加剧,债券承销业务目前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个别承销商为谋求合作关系与业务资源,存在踩"红线"、越"底线"、违规"让利"发行人等行为。结构化发债仍未完全杜绝,部分承销商协助发行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债券,破坏市场秩序、扭曲市场定价。还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以"综合收益"等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够完善,存在对相关债券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受托管理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并从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等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沪深交易所就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证监会就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拟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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