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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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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教育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一)教育局颁发的非盈利性机构场地:申请的教学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 600 平米。注册资金:注册登记资金...
场地:申请的教学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 600 平米。
注册资金:注册登记资金不低于 100 万,且需要实缴、验资。
人员:最少 2 个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场地:申请的教学活动场,面积不少于 500 平米。
注册资金:注册登记资金不低于 30 万,且需要实缴、验资。
人员:最少 2 个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因全国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的,规定了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程序、权利和义务。民办学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公益性、中国共产党领导,鼓励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保障依法办学、自主管理。
同时,公办学校不需要办学许可证,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目前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文件或者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而是由各地区出相应的政策规定,每个地区的政策多少会有不同。
例如,在某些地区,对于场地面积、注册资金、师资配备等方面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培训机构等)在办理办学许可证时,
以成都为例,民办学校举办者持办学许可证在同级登记机关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时,登记的名称、举办者、经营范围、有效期等信息应与办学许可证上载明的名称、举办者、办学内容、有效期等信息一致。民办学校应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置“校务公开栏”长期公示办学许可证(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教学点还应当在上述场所长期公示教学点批复)。民办学校应妥善保管办学许可证,不得涂改、变造、伪造、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办学许可证,不得放任第三人冒用本校的办学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上载明的名称(简称)。民办学校只能使用审批机关批准的法人名称,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名称。
2021 年 05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1 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但因全国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具体要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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