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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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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拆除违章建筑资质的定 要求拆除违章建筑资质是指企业或单位具备的合法从事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资格和能力。随着相关法规的调整,拆除资...
拆除违章建筑资质是指企业或单位具备的合法从事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资格和能力。随着相关法规的调整,拆除资质已并入建筑工程资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拆除资质的要求包括拆除类别、等级划分及申请条件等。拆除后还需妥善处理废弃物、危险品,并恢复环境。
违章建筑的认定程序主要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会对疑似违章建筑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审查建设文件,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如果经过调查和检查,确认该建筑物为违章建筑,政府部门会发出认定通知,告知业主该建筑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业主在认定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包括知情权和申诉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获取拆除违章建筑资质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流程:
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同时,要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还要进行现场勘验记录,包括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并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下达执法文书: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要按照规定处理。
强制拆除的审批: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 65 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实施拆除: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拆除违章建筑资质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明确了拆除资质并入建筑工程资质的要求,包括拆除类别、等级划分及申请条件。拆除后需处理废弃物、危险品,恢复环境。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企业案例:
拆除违章建筑资质的审批部门和条件如下:
审批部门:
土地管理领域:对于拒不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其只能依据《土地管理法》第 83 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乡建设规划领域: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决定,但其自己无权强拆,只能提交县级以上政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既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等行政决定的主体,也是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
综合执法领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并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无权强制拆除。
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改正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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