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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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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的法律规定对于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有着明确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指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
对于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有着明确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指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借用资质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可以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83 条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的规定,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据“提供虚假材料”来论处。
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存在诸多风险,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防范。
风险方面:
借用资质,即通常所说的资质“挂靠”,是指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投标资质,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代表授权书,借用公章,从而以正规合格身份参与投标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出借资质的民事法律责任风险较大。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如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被借用的出借人承担。同时,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质量是终身责任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引发建筑工程五方主体的责任追究,甚至刑事追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防范措施:
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成功的案例虽有发生,但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严重的。
例如,借用资质成功串标上百次,23 人被判刑,涉案金额超 8 亿。北京红昌宏建筑装饰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采用集中统一安排错开报价方式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 116 个工程全部中标,其中多个项目的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允许投标人(供应商)互相借用资质,那就失去了项目设定资质的意义,还会给中标之后的合同履约带来灾难性后果,比如借用资质和挂靠引发的无资质施工带来的豆腐渣工程等。
总公司为了规范资质的使用,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并合法使用各类资质,不得私自借用、伪造、变造、转让公司资质。
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人员应当加强资质借用管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共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各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借用、挪用、转让公司资质,如有违反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质借用管理流程包括借用申请,借用方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出借用资质文件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资质管理部门应当对资质借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如发现借用方有违规使用资质文件的情况,资质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借用方停止使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在行业内,借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借用资质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可以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83 条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的规定,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据“提供虚假材料”来论处。说完资质,业绩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允许互相借用,也会带来不良后果。母、子公司之间,由于上述法律关系的原因,同样不可以互相借用。
总公司和分公司能否使用对方的资质和业绩去投标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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