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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0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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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餐饮新规定上海市商务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九...
上海市商务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
支持餐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沪开设品牌首店,2024年起在沪开设的全国及以上级别的品牌首店,若业务增长超行业平均且带动消费市场,每家门店给予不超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50万元;餐饮企业在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内新开设餐饮门店,满足业务增长和带动消费市场条件的,自2024年起新开设的餐饮门店,每家给予不超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50万元。
支持餐饮门店改造升级:餐饮企业对门店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级,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超行业平均、对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自2024年起每家门店给予不超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燃气安全或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实际投入的给予一次性不超2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超100万元。
支持打造特色集聚街区: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美食地标,推出特色美食街区,支持知名餐饮品牌首店入驻。符合《上海美食地标指标》条件的街区纳入榜单,特色餐饮集聚街区新建和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
支持第三方平台赋能餐饮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2024年起单一年度对本市餐饮企业各类补贴活动总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同比上年新增补贴超1000万元且带动平台内本市餐饮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及以上的,按照平台年度新增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500万元奖励。
减轻餐饮企业经营负担:落实相关政策降低餐饮企业税费、用工、用能、融资成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餐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补贴政策;支持住房困难员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对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收取。
支持推出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上海环球美食节等活动,发布美食之都相关名单,推出“城市漫步 + 美食”路线;鼓励企业定制促销方案,线上线下联动促消费;对在大型主题活动期间积极组织餐饮美食类促消费活动且成效显著的活动主办单位,适用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加大餐饮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建立专项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中小微餐饮企业融资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属普惠型保险产品,保障潜在风险;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的短期经营性贷款给予50%但不超20万元利息奖励支持,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给予50%但不超5万元保费奖励支持。
优化餐饮企业准入环境:推进连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审批,出台“互联网 + 明厨亮灶”政策,150平方米以下实施“互联网 + 明厨亮灶”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免于现场核查;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优化许可事前服务和合规指导;优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推行“告知承诺制”;餐饮企业使用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登记并依法取得房屋使用权的,可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创新餐饮业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风险 + 信用”管理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开展风险评估,推进风险评级和信用评价监管;统筹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优化检查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根据风险信用评级精准投放监管资源;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审慎包容促进餐饮业发展:加大对美食地标和美食街区等餐饮集聚式发展的公共管理政策创新,优化配电照明、食品安全等管理,合理规划餐饮外摆区域,特定时间段允许车辆停靠,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等;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餐饮企业举办促销活动、设置户外广告、餐饮外摆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支持餐饮企业优化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体系。
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取得国家、行业或者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许可审查相关依据: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标准。
连锁餐饮企业许可便利化:推进连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审批,这有助于连锁餐饮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例如,可能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等,具体措施可能包括对连锁企业的资质审核、门店布局规划等方面的优化,以提高审批效率。
“互联网 + 明厨亮灶”政策关联:出台“互联网 + 明厨亮灶”政策,对150平方米以下实施“互联网 + 明厨亮灶”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免于现场核查。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小型餐饮企业的扶持,同时也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让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查看餐饮企业的厨房操作情况,保障食品安全透明化。
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进行规范,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一办法涵盖了从许可申请、审核、发证到后续监管等一系列的详细规定,例如对不同类型食品经营主体(如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根据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量化分级管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对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科学量化,评定动态等级(分为“良好”“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分别用“笑脸”“平脸”“哭脸”表示)和年度等级(分为“良好”“一般”“较差”“差”四个等级,分别用字母A、B、C、D表示),并依据评定结果调整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例如,年度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单位可适当降低监管频次;评定为“较差”“差”的单位应当提高监管频次。
许可事项变化需变更手续:如果在经营过程中,餐饮企业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例如经营范围的扩大或缩小、经营场所的变更等,则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在延续申请中,经营中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也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可将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延长。
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许可变更审核要求进行受理。具体的变更要求可能涉及到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范围调整说明等,以确保餐饮企业在变更后的经营活动仍然符合食品安全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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