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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9: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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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口购房资质办理的条件外省户籍家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海口非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在海...
外省户籍家庭
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海口非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
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并且提供了其1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的,可以在本细则规定的海口限购区域内申请首次购房。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居民家庭申请购房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先到住建部门出具家庭无购房备案证明及国土部门出具家庭无住房证明。
本省户籍家庭
人才购房
申请平台: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官微
关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官微,点击进入。
点击购房资格申请。
实名人脸认证。
主申请人问答式申请,然后提交。
查询购房资格,填写家庭完整信息,提交申请。
上传资料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获取购房资格申请码。
购房资格码使用
申请到购房资格码即具备购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的权利,该码180天有效,过期可再次申请。
购房资格码使用后即可生成购房合同,该合同“一房一码”,如再次购房需再次申请。
根据不同买房条件,所需材料不同:
海南人
身份证属460、469开头,未迁出海南户籍或因上学需要迁到外地毕业后由学校迁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新海南人
由外省迁入海南户籍居民。
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未迁入海南户籍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
家庭内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可购买1套,限购区需提供累计5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非限购区提供累计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注:台籍人士持有本省居住证无需个税或社保证明,可购买1套。)
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海南户籍(人才引进)
户口本上迁入海南户籍理由为“人才引进”或迁入海南户籍户口本迁入理由未注明人才引进但符合人才条件的居民,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迁入理由为人才引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迁入理由非人才引进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参考海口市公安局落户13项政策):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网学历报告、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
非海南户籍(一般人才)
未迁入海南户籍但符合人才条件的居民,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非海南户籍(急缺性人才)
未迁入海南户籍但符合急缺性人才条件的居民,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非海南户籍(各类柔性引进人才)
未迁入海南户籍但符合柔性人才条件的居民,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省委发展局认定的人才
由省委发展局认定的人才。
已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未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发展局认定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
已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未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模板)、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企业随迁人员
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的员工。
已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提交。
未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提交。
企业人员名单经住建局认定后,需要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驻地海南现役军人
驻地在海南的现役军人(不含义务兵)。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及非限购区域,凡在海口市行政区范围内购房的,须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离异人士: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离异时间以离婚证登记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日期为准。离异后再婚的,以新家庭为单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实施前已办结离婚登记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申请购房资格码时,要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清晰、有效。
购房资格码的有效期为180天,过期可再次申请。
购房资格码使用后生成的购房合同“一房一码”,再次购房需重新申请资格码。
、非本省户籍人员在《通知》实施前已取得购房资格码尚未购买住房,按《通知》执行。即《通知》实施后,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码仍有效;不符合《通知》规定,购房资格码将注销。
《通知》实施前已签订购房协议或认购书,且支付相关房款的,对《通知》实施前已提交合同备案或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继续适用原政策完成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通知》实施前未提交合同备案但已签订购房协议(或认购书)及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且符合相应时期住房限购政策的,可凭购房协议(或认购书)、银行转账凭证(不含现金支付)等资料,继续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但未取得《准予迁入证明》或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但尚未在海口市迁入户籍的,政策实施后办理落户手续的方式不同。《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的,但未取得《准予迁入证明》,按《通知》执行;《通知》实施前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但尚未在海口市迁入户籍的,按原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但在政策实施后方取得本省户籍证明的人才(不含高层次人才),以《准予迁入证明》记载日期为准,记载日期在《通知》实施后,按《通知》执行。
常见问题
购房资格码申请后审核时间一般为多久?
购房资格码过期了怎么办?
购房资格码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解决办法
若对审核时间有疑问,可重新进入申请系统查看审核进度。
过期后按照流程重新申请购房资格码。
明确自身户籍和人才类型,对照相应条件准备材料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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