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果鲜切与食品经营许可的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水果鲜切属于食品经营范畴,是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过存在一些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例如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水果鲜切如果经过了加工处理,就不能简单等同于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如果水果鲜切涉及到预处理、清洗、去皮、切分、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然后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贮运销售,这种情况就属于加工后的食品经营,通常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例如,在深圳市,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水果切配、拼盘不须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不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但清洗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专用操作场所要求。这表明虽然在深圳水果切配、拼盘在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方面有特殊规定,但仍然对加工场所存在要求,也暗示了水果鲜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监管,只是在当地的特殊规定下与常规的冷食类食品制售有所区别。
二、水果鲜切办理食品许可证的条件
(一)基本主体资格要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与经营相适应的场所条件
场所布局与环境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对于水果鲜切来说,其加工场所需要有合理的布局,例如原料存放区、加工操作区、成品包装区等要区分开来,避免交叉污染。如果加工场所周围存在污染源,如垃圾处理站、化学工厂等,就不符合要求。
场所设施配备
-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在水果鲜切加工中,需要有专门的设备对刀具、案板等加工工具进行消毒,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防止水果变质,还要有处理废水的设备,以保证加工环境的卫生。
(三)人员与制度要求
人员配备
-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对水果鲜切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例如,食品安全员要负责检查水果的进货质量,确保使用的水果新鲜、无变质,还要监督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规范。
制度要求
-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在水果鲜切经营中,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记录水果的、进货日期、数量等信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追溯源头;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水果鲜切加工工作。
(四)符合相关加工规范要求
依据《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 31652 - 2021),如果水果鲜切属于即食鲜切果蔬范畴,要采用预处理、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或不切分、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贮运销售等操作,就需要遵循该规范中的各项要求,如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控制、包装材料的选择等,这也是办理食品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三、水果鲜切行业食品许可证相关规定
(一)许可申请的分类规定
主体业态分类
-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水果鲜切如果主要是在超市、水果店等场所进行销售,属于食品销售经营者范畴;如果是在餐饮店内作为配菜或者单独的水果拼盘提供给顾客,就可能属于餐饮服务经营者范畴。不同的主体业态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申请。例如,餐饮服务经营者可能需要更多地关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控制,而食品销售经营者则更侧重于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经营项目分类
-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水果鲜切的经营可能涉及到食品销售项目中的散装食品销售(如果是按重量或数量散装销售切好的水果)或者餐饮服务项目中的冷食类食品制售(如果是制作水果拼盘等冷食形式)等。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要明确自己的经营项目,并且如果涉及到特殊的经营项目,如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二)申请材料规定
基本材料
-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水果鲜切经营者来说,这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材料要求,确保经营者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
与经营相关的材料
- 还需要提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例如,水果鲜切经营者要提供切水果的设备清单、加工场所的布局图、从水果进货到加工成品销售的操作流程等。还要提交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如果是利用自动设备从事水果鲜切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水果鲜切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水果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审查与简化规定
一般审查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水果鲜切经营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例如,会检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运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等。
简化审查
- 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水果鲜切如果属于这种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可能会享受到审查内容简化的待遇,但仍然要保证食品安全。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简化规定,所以如果水果鲜切涉及到一些高风险的加工方式,如添加生的海鲜等食材制作成特殊的水果拼盘,就不能享受简化审查的政策。
四、不同地区水果鲜切食品许可证要求
(一)深圳市的特殊规定
在深圳市,水果切配、拼盘不须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不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但清洗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专用操作场所要求。这是深圳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对水果鲜切经营风险的评估所做出的特殊规定。这意味着在深圳从事水果切配、拼盘业务的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方面有一定的宽松政策,但在加工场所方面仍然需要满足相关要求,以确保水果鲜切的卫生和安全。例如,加工场所需要有合适的空间、卫生设施等,以防止水果在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
(二)其他地区可能的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食品安全状况、消费习惯、产业发展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水果鲜切食品许可证要求。一些地区可能对水果鲜切的加工场所面积、设备的先进程度、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更严格或者更宽松的要求。例如,在一些旅游城市,为了保障游客的食品安全,可能对水果鲜切的加工过程监管更为严格,要求加工场所必须达到一定的卫生标准,并且从业人员需要经过更严格的食品安全培训;而在一些水果产地,当地政府可能为了促进水果产业的发展,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对水果鲜切的经营许可办理提供一些便利政策,如简化申请手续等。
五、水果鲜切无证经营的处罚
(一)查处部门与原则
查处部门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对于水果鲜切无证经营的情况,如果当地有明确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那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会承担起相应的查处责任。
查处原则
-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水果鲜切无证经营的经营者,如果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而不是单纯地进行处罚。
(二)具体处罚措施
无证经营处罚依据相关法律
-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水果鲜切经营者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进行经营活动,可能会面临多种处罚。例如,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这意味着要停止水果鲜切的加工和销售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
- 查处部门可能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可能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水果鲜切无证经营来说,如果被查处,其通过无证经营所获得的利润会被没收,并且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信用记录与公示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这对于水果鲜切经营者来说,无证经营会影响其商业信誉,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能会面临合作伙伴的不信任、银行贷款困难等问题。
对提供帮助者的处罚
-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如果有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水果鲜切无证经营者提供支持,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