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30 09:48:38
3015
内容摘要: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的定 要求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相关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
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相关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的资格认证。其要求包括:
明确见证取样检测试样唯一性办法。
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施工单位的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获取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的流程大致如下: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实施细则也已出台,认真推行见证取样和工程检测试样信息化监管工作。以秦皇岛市为例(各地操作细则大同小异),见证取样最新操作细则如下:
3月1日起,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实施细则也已出台,认真推行见证取样和工程检测试样信息化监管工作。
在见证取样工作开始前,见证人员必须开启视频记录仪进行实时记录,在施工现场取样、制样时,应在取样(制样)地点举牌,牌子上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制样)和见证单位名称及相应人员姓名、日期、试样名称、代表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信息,在视频中用特写镜头清楚记录牌子上的信息。
见证人员应利用视频记录仪全程记录取样和现场封样过程。
样品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送至检测机构。能够直接现场取样、制样、送检的材料,应利用视频记录仪对取样、制样、送检过程全程记录,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样品标识要在视频记录仪中用特写镜头清楚记录样品信息,中途视频拍摄应清晰、连续、完整,对于取样当日材料不能立即送检的,视频拍摄时应作说明,并说明样品存放处、责任人、具体送检日期。针对有些材料现场无法直接取样、制样、送检或者需跨地区送检的情况,利用视频记录仪对见证取样送检活动实施见证较困难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保存材料取样、制样、送检过程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记录取样、制样、送检步骤,保证所取样品满足真实性、代表性要求。
到达检测机构后,见证人员应利用视频记录仪记录样品委托全过程,委托工作结束后,见证人员应在视频中语音说明:检测机构已经收样,本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结束,然后方可关闭视频记录仪。
见证单位应按照泰建发〔2023〕38 号文件精神要求,建立视频影像管理制度,视频影像资料应按照见证取样材料类别分类归档,并按时间进行文件命名排序,便于查询。填写见证取样可视化台账。
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视频影像资料作为见证记录的附件,应至少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遵照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与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相关的法规政策主要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适用范围,规定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JGJ190-2010》规范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以下为部分可能具备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的获取途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遵照执行,可能会涉及相关机构名单。
您可以通过相关数据库进行查询,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名录,该数据库为每日更新,支持根据“单位名称”“负责人”或“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关键字查询,且支持模糊查找。
建筑取样见证检测资质的审核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对审核标准有明确规定。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后,各地住建部门实施细则也已出台,以秦皇岛市为例,见证取样有最新操作细则,对审核标准有一定影响。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上一篇:建筑厂房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下一篇:建筑垃圾企业资质街道证明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