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条件相关
(一)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但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其申报人员有事业编制(军队单位除外)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
(二)不同类型申请的条件差异
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
-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资质升级申请
-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三)具体条件要求
资产方面
- 要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例如在考核企业注册资本金时,按照实际收入资本考核;而认定企业净资产则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对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是本年度通过增资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申报前一个月月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予以认定。
人员方面
- 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相关人员一般是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九大员等。资质等级越高对人员要求越严格,配置人员简单来说有招聘和档案保留两条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分析一下当前是否还需要招聘人才,既能满足资质需要又能在项目施工中发挥作用,如果人员已经饱和,只是需要证书,那么可以选择档案保留的方式。
工程业绩方面
- 要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技术装备方面
-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这是企业能够正常开展建筑业务的硬件保障,不同类型的建筑业务可能对技术装备有不同的要求,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和等级,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相关
(一)施工资质的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三个类别:12项总承包资质、36项专业承包资质、1项劳务资质。每项资质设有多个等级。
(二)不同类别资质的特点
总承包资质
- 总承包资质企业能够承担各类工程的总承包业务,包括从工程的设计、采购到施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体承包。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可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施工组织,对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负责。总承包资质企业在建筑市场中往往处于较为核心的地位,能够承接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
专业承包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是针对特定专业工程的承包资质,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这类企业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的工程施工,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施工能力。在大型工程项目中,专业承包企业通常会与总承包企业合作,承担其中特定专业部分的工程施工任务,如在建筑工程中,专业承包企业负责防水工程部分的施工。
劳务资质
- 劳务资质企业主要提供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等劳务工作。劳务资质企业为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在建筑产业链中处于基础环节。劳务企业的存在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劳动效率和专业化分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相关
(一)资质申请表的获取
资质申请表是建筑资质申请第一要准备的材料。企业可以登录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打印。
(二)申报渠道
一般企业
- 企业需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特殊企业
- 如果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企业资质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包含以下)的审批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增项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内容
-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例如新设立的企业办理资质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如:验资报告等。
材料格式
- 对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附件1 - 1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见《实施意见》的“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中第(三十五)条款),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但不得对资料原件放大或缩小),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
(一)资质证书的有效期
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期限为5年。所以在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前,企业若想继续经营,就应当准备资质延期工作。
(二)资质证书的补办
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应当持有以下材料,到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1)补办资质证书申请书;(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件。
五、企业人员相关规定
(一)人员年龄限制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无年龄限制,技术责任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
(二)人员在资质中的作用
建造师
- 建造师在建筑项目中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等工作,是企业申请资质以及承接项目的重要人员。不同等级和类型的资质对建造师的数量、专业等有不同要求,例如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中,建造师的数量要满足相应等级的标准要求。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企业的技术工作进行总体把控,在资质申请中,其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等要符合资质标准规定。
其他人员
- 如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他们在建筑项目的不同环节发挥作用,共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是企业资质申请时人员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