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定义
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的乙级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这些单位在一定区域和业务范围内,为各类建设项目、企业等提供安全评价服务,以评估其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二、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申请条件
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 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 有8名以上取得国家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至少有2名与其申报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申报业务范围涉及具有较大风险行业的则应有不少于3名与其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基础专业专职评价人员的界定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 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二级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 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业务范围
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业务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 一类业务: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烟花爆竹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仓储业、水利工程、水力发电业、火力发电,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 二类业务:如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水上运输业、公众聚集场所、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邮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食品、农副食品、饮料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废弃资 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业务范围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规定的调整而有所不同。
四、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审批流程
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审批流程一般如下:
- 具备乙级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申请表》和相关规定的有关材料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安全监管局。
- 省安全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 省安全监管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决定程序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监管要求
为加强对安全评价国家乙级资质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评价行为,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相关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安全评价机构应取得相应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颁证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 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在指定的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原颁证机关申请补发。
- 已获得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机构在工作中需调整评价业务范围,并且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评价范围调整。
补充信息
- 关于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变更: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变更有关事项时,应使用规定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变更机构名称提供《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审批规范》规定的申请材料;变更机构办公地址提供办公场地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通过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的材料复印件等。
- 关于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提交《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申请表》、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有关专业背景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安全评价人员劳动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专家聘用协议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