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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9: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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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天津音乐办学资质要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音乐办学资质要求培训规模:不低于200人培训场所: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
培训规模:不低于200人
培训场所: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三年,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理论课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操作场所,符合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有办公用房
教学设施设备: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和实习工位
人员配备:
- 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定居,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具有两年以上职业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财务人员及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两年以上职业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
- 配备与培训规模、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职业(工种)至少配备一名理论课教师和一名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应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教学资料:具有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
经费:具有稳定的经费,固定资产应达到二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应在十万元以上
举办者:
- 举办者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举办者为法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决策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应依法依规设立决策机构并制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责任者:
- 法定代表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行政负责人应为专职,且不得兼任其它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开办资金及经费保障: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开办注册资本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培训场所:
- 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场所的房屋产权清楚,如系租赁,租赁期不少于2年;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培训场所;施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且独立使用的场所或培训点只能申办设立一个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且不能与学科类培训机构共同使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其他人员为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
- 从业人员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且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兼职教学、教研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与培训科目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文化艺术学习经历,1年以上所教专业教育实习经历;中级及以上文化艺术相关专业职称;经区局级及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专业人才(称号)
招生:
- 除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音乐教育专业(包括钢琴主项、声乐主项招考方向)外,其他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 新生一律缴费上学
-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收费:
-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执行每生 15000元/学年
2024年伊始,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要求,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转变传统规划思维方式,以谋划项目落地为目标,积极统筹各方资源,结合音乐学院发展需求,主动谋划天津音乐学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推动河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转变传统思维,主动谋划项目:河东分局按照新时代城市建设新要求,主动转变城市规划管理方式,由传统的规划审批管理思维向项目谋划策划思维进行转变,从规划视角出发主动谋划天津音乐学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在已经开展的盘活存量、优化生产力布局工作基础上,统筹研究河东区大王庄街道特殊教育资源,特别是独具特色的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等音乐教育资源为规划发展主线,利用较为丰富的低效利用厂房等存量资源,和周边六纬路地铁站、正在建设的金茂汇码头等交通流量资源,谋划打造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具有活力和全国影响力的音乐街区
- 集聚多方力量,科学盘活存量:河东分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邀请天津音乐学院领导介绍学校历史沿革、现状土地建筑使用情况和教学演出需求,由设计单位统筹周边存量资源、制定学校诉求解决方案,建设单位开展资金测算,确保项目后续可持续运营。期望项目落地后既能够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推动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利用,又能够科学开展规划提升,优化功能布局、激发城市活力
- 实地考察调研,精准把握需求:河东分局负责同志带队前往天津音乐学院和天津美术学院实地考察调研,分析天津音乐学院特质和需求,做到谋定而后动。一是考察天津音乐学院南北校区和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了解到部分校舍过于老旧、琴房供不应求等现实问题,进一步掌握学校对演出场地、排练厅、琴房的使用需求。二是深入学习已启动的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地学习借鉴项目设计方案、建设时序、商业业态、招商运营情况,以及与学校教学相融合的城市更新模式,从中吸收经验,增强天音项目落地可行性
隶属关系:隶属于天津音乐学院,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合作办学者:天津音乐学院与美国茱莉亚学院
办学规模:办学总规模为240人
招生对象与人数:
- 招生对象为中国籍学生、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开展招生的,每年招生人数10人(从天津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硕士入学新生中选拔),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茱莉亚学院音乐硕士学位证书
- 采取其他方式招生的,每年招生人数110人,招生标准不低于茱莉亚学院同类专业在美国的标准,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美国茱莉亚学院音乐硕士学位证书。招收外籍学生按照留学生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开设专业:开展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开设管弦乐表演、室内乐表演、钢琴艺术指导等三个硕士专业,学制两年。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为MOE12US01A20181930N(许可证另发),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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