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30 09:47:15
427
内容摘要:广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广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广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收件:
当场判断:时限为0个工作日,由窗口人员办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审查:不能当场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此过程中要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办理条件。
决定:
准予许可:申请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
不准予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此步骤会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制证: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证照,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可通过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证照,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各类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书》中所列的“法定条件”执行。一般来说,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等内容,并且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申请材料通常包含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深圳地区有免提交情况)、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从业人员的名单等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自2019年起取消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复核,原规定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要求不再执行。
国家层面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推动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全国的开展。
《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这也是广东省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之一。
广东省相关政策法规: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卫规〔2017〕1号)曾对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但部分内容根据后续政策进行了修改。例如,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废止了其中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程序规定》及《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并对《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如将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删除第五条第(七)项、第九条等内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粤卫规〔2019〕9号)明确了工作原则为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规定对依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卫规〔2017〕1号)实行卫生许可证办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施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同时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有关工作要求、文件内容修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回访检查: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理。
日常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评估评价、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各地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依据、主体和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信用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用记录数据库和诚信档案,为构建全省卫生健康机构和从业者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基础。加强对审批对象的信用监管,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审批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社会监督:各地要畅通便捷公众举报途径,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网上投诉等渠道反映问题,完善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上一篇:八戒建筑资质
下一篇:公务员培训办学许可证是什么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