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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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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杨浦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需要进行网上预审。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办理事项及办学类型,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然后,进行用户注册...
需要进行网上预审。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办理事项及办学类型,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
然后,进行用户注册并登录。
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提出申请;或登录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也可以自行前往窗口申请。
收件后经办工作人员审核后给出受理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市教委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
对于硬件方面,一般要求场地面积在 200 平方以上(建筑面积),且场地属性为商业或者综合。同时要解决场地和场地相关消防备案。
在人员方面,教育线需要有校长(5 年以上教育行政管理经验)、教师(教资证明)、一些必要人员,如财务人员等。
申请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提出申请;或登录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或自行前往窗口申请。
可能需要提供场地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消防备案证明等。
人员方面的证明材料,如校长的教育行政管理经验证明、教师的教资证明、财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台了《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适用范围、事项管理、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管理责任、填写规范等内容。
该办法重点解决了明确部门责任、基本流程、注销情形、填写规范等问题。
同时,对接“一网通办”改革和《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明确了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和应用规则。
办理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需要进行网上预审。在“上海一网通办”,选择办理事项及办学类型,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
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或者取得办学许可证但未完成法人登记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招生与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地址、学校类型和办学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1)65017733 转 5247(民办培训机构)、转 5538(民办中小学)、转 5565(民办幼儿园);(021)12345
窗口咨询: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长岭路 91 号杨浦区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 1 - 3 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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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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