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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5: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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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是什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主要是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主要是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要求,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 年 6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公布 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对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指出,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下同)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指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 年 8 月 31 日发布)也对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顺应食品经营领域新发展,适应基层监管需求,解决企业相关政策困惑,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许可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应当标明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自产自销企业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否销售产品的答复中提到,“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食品并进行销售的,不属于食品销售行为,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中,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许可审查。同时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应当标明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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