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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5: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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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民政局的职能范围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民政事...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
办学许可证的办理部门因机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选择盈利性机构,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中《办学许可证》由教育局颁发;选择非盈利性机构,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由民政局办理。
民政局在非盈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办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非盈利性的民办学校,需要在民政局办理《办学许可证》,以获得合法的办学资格。
对于盈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由教育局颁发。
对于非盈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由民政局颁发。
需要注意的是,因全国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具体要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但请注意,具体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流程一:确认办学指标
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再去街道办盖章。
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场地初审不通过,后续所有工作都无法进行。特别注意:必须先确定是否有指标,有的地方没有就不受理《民办非企业》。
流程二:确定场地
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租赁期:3 年以上。
层高:早教、幼教在 3 层及 3 层以下,其他项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土地性质:综合或办公。
关于场地面积:具体要求因地区和项目而异,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载明的地址发生变更前,应当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学校决策机构决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新址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换领办学许可证,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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