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28 15:24:02
3280
内容摘要:起诉租赁资质证建筑队的流程案件受理审查需要对委托事项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确定“案由”。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需要对委托事项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确定“案由”。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类型包括招投标纠纷、勘察设计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 招投标纠纷:例如中标结果无效纠纷,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招标人泄露信息、投标人串通投标等导致中标无效的法定事由。
- 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勘察设计质量、合同期限、变更等方面的纠纷。
- 监理合同纠纷:如监理工作内容不明确、存在工作缺陷、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等。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包括施工合同主体纠纷,如承包商资质不够、因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导致的纠纷、因联合体承包导致的纠纷等。
确定委托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合同、文件、通信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记录等,并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同时,要做好证据的签收和保管工作,防止证据丢失或被篡改。
起草起诉状等诉讼文书,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经过当事人确认。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标准预交诉讼费,完成立案程序。
参与庭审,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若判决生效,对方未履行判决结果,可通过执行程序强制对方履行。
在起诉租赁资质证建筑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诉讼主体的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因建设工程质量单独起诉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被挂靠人)或者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用资质的挂靠人或者被挂靠人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
合同效力的认定: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是无效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发包人善意且工程验收合格,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责任承担: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租赁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证明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的证据;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事实租赁关系的存在;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如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证明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欠租时间、金额的证明或者欠据。
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与起诉租赁资质证建筑队相关的案例。例如,在某案例中,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起诉了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和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加了双方作为诉讼当事人,并最终判定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又如在另一案例中,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发包人是否知情等情况进行了不同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中诉讼主体的追加问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等。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一篇:怎样获得视听节目许可证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