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
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通常是指在建筑资质挂靠行为中,被挂靠方按照挂靠项目金额的 15%向挂靠方收取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低的施工企业(即挂靠人)假借有资质或资质高的施工企业(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建筑市场经营活动并向其交纳管理费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收费方式多样,比如按年收费、按项目收费等。按年收费时,资质方会根据挂靠企业的资质级别提出年费总价,如三级建筑资质的小企业可能每年需缴纳 10 - 15 万元。按项目收费时,通常会按照项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如 100 万项目,收取 5%的管理费则是 5 万元。
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的风险
- 合同风险:施工合同可能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导致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 工程款风险:工程款先打入被挂靠公司,再转给挂靠方,中间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工程款收回就存在很大风险。
- 业绩归属风险:挂靠项目的业绩属于被挂靠企业,挂靠方辛苦做出的成果为他人做了嫁衣,自身难以凭借业绩提升资质和承揽更多工程。
- 债务纠纷风险: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财务风险:挂靠企业为自身利益可能提供不实会计信息,财务风险完全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 税收风险:建筑行业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和项目付款的实际决算时间存在时差,给被挂靠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和纳税申报带来困难。且挂靠企业可能为少缴税金而造假,一旦被发现,被挂靠企业将承担税务风险和经济声誉损失。
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的法律后果
- 严厉查处与处罚:国家一直在严厉查处资质挂靠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建筑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连带赔偿责任: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对挂靠方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如何防范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的行为
- 事前风险控制: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其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 采用内部承包方式:被挂靠企业应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将挂靠项目转变为自有项目,这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
- 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结合: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分别处理,降低风险。
-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避免劳资和材料款纠纷。
- 严格合同履行过程控制:
- 被挂靠企业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 完善劳务管理,为建筑工人购买保险,减少工伤事故风险承担。
- 工程竣工后管理:工程竣工后,被挂靠单位要求挂靠单位将竣工资料报公司备案,并书面说明债权债务情况。
建筑资质挂靠收取 15 点的案例分析
在建筑行业中,资质挂靠现象屡见不鲜。例如,某无资质的小企业通过向有资质的大企业支付 15%的挂靠费用,承揽了一项大型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小企业缺乏足够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要求赔偿。此时,由于施工合同是以被挂靠大企业的名义签订的,同时,小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材料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将大企业一并告上法庭,大企业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还有一些案例中,挂靠方在工程款回收环节遭遇困难。工程款先打入被挂靠企业账户,被挂靠企业因自身财务问题或其他原因,拖延甚至拒绝将工程款转给挂靠方,给挂靠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