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28 15:22:12
3612
内容摘要:一、危化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准备阶段:企业需要对自身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阶段:企业需要对自身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准备,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申请提交:企业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等。
受理审查: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核查:对于受理的申请,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以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条件。
审批决定:根据审查和核查的结果,相关部门作出是否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如果符合条件,予以颁发;如果不符合条件,会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申请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选址布局与规划设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新设立企业应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职业危害防护与劳动防护: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包括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等19项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人员资质与能力: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应当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安全生产费用与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评价与登记:
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为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应急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如果企业存在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与企业实际情形不符、申请材料中安全隐患和问题未完成整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或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经应急管理部门核查不符合要求等情形,将不予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必要件: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容缺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兼并重组后,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核准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交除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外的文件、资料,但需提交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兼并重组前后变化情形的安全评价报告。
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
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符合:企业在获得许可证后,仍需持续保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否则可能面临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风险。
法律法规的变化: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始终符合要求。
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应及时与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整改要求的落实:如果在审查或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企业应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企业应关注最新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与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相关的主要政策法规包括: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从申请条件、颁证程序、延期和变更手续、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并且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和安全评价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立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法》:为委托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提供了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明确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
这些政策法规共同构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体系,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上一篇:危化品运输资质证办理
下一篇:危险货运公司资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