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条件
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
-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5 年以上。
- 近 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 3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 连续 5 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
- 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4 人。
- 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流程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流程大致如下:
- 企业需要查询自己的资质有效期。纸质资格证书保存完好的企业,可以直接在证书上查看到自己的资质有效期;没有纸质证书的企业,
- 准备材料。申请房地产延期办理,需筹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延续申请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证明等。
- 然后,进行具体流程操作。办理房地产延期的企业,选择资质延续申请。上传材料然后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准确无误地上传事先筹备好的对应材料。并尽快到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表,等待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接着,等待审批公示。材料提交后,由当地主管部门依相应制度进行严格审批,并公示审批意见;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通过其延期申请,资质顺利延期成功,等待证书发放。
- 如遇材料缺失、不合规等问题,未能准予的企业,需根据公示意见,尽快进行整改。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所需材料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 申请报告。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定级申报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及公司股东会决议。
- 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
-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有职称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 项目手册及相关执行状况报告。
还可能包括: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 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 公司章程。
- 企业上年度及上月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 总经理的任职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4 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外地人需居住卡。
-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外地人需居住卡。
- 企业近 3 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批复、计划任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企业近 3 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办理时间
关于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办理时间,但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在上报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申请后,由所在地的的建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 10 个工作日,审核结果会进行公示。申请通过的房地产企业,可在当地主管部门上报后,拿到省厅制发的新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按照国家对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资质有效期为 3 年。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还需继续从事工程项目,可提前 30 天提出资质延期申请。
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的相关政策法规
与郴州房地产一级资质延续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2 号)。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 号)。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77 号)。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6 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建房477 号)。
- 《关于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范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建房273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对相关内容有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