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一、法律规定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不仅会被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公司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分类
培训机构一般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由于短期培训机构一般都是营利性机构,因此主要讲营利性机构的办学资质。
三、申办流程
申办营利性短期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四、资质审查标准要求
- 申请对象:申请正式设立的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外的其他培训机构不予审批。
- 教学场地
- 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
- 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 400 平方米。
- 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
- 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 3 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 5 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 4 层。
- 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 人员
- 应当正式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 5 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 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 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 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很多校长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可以花点找一个具有五年以上技术职称的退休老师挂名)。
- 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 5 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 10 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 50%。
- 财会人员:2 名,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 资金
- 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 5 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 20 万元。
- 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 10 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 30 万元。
- 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 其他
- 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 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五、影响办理速度的因素
- 面积:办机构要不靠近学校,要不靠近社区,但是这两者房租都不便宜。所以有一种无奈地选择了离两者比较近的小面积办学只能当“黑户”,虽然这种不一定达到办学面积和消防要求,但是由于地段好,位置突出,招生好,机构发展比较快。
- 消防问题:机构在租办学场地之前,一定要提前搞清楚消防问题,是否能够改造,消防问题有无安全隐患,要把情况调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