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生产的相关法规
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生产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严禁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对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将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工程不准验收或不予备案;对无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阳新发布通告指出,严禁该县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或个人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严禁各在建项目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搭设自拌站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生产、供应混凝土。严禁预拌混凝土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委托无资质企业或个人代为生产预拌混凝土。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不予竣工验收或备案;对无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湖州市也发布通告,严禁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对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将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工程不准验收或不予备案;对无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委托无资质企业或个人代为生产预拌混凝土。重点工程项目或相关预制机构企业经批准自建搅拌站,仅限于对本项目工程和本企业内部供应,禁止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个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且公示,并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无资质生产混凝土的处罚案例
以下是一些无资质生产混凝土的处罚案例:
- 某日,市住建局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与其子公司某混凝土企业签订《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合同》,供货量为强度等级不同的混凝土 3900m³,总价 108 万元(含税价)。该混凝土企业已经为施工总包公司生产供应了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达 1300m³。经查,该混凝土生产企业没有相应资质。案件移交执法支队查处后,迅速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停止合同履行,停止工程施工,并对混凝土部分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由于初次违法且不构成严重情节(混凝土质量经检测合格),市住建部门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责令改正,对混凝土企业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 2%的罚款;对施工总包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 %的罚款;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核算总包公司和混凝土企业在该项目上的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
- 混凝土搅拌站没有资质,一般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分为两种情况:1、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商品混凝土没有资质的处罚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要处以罚金追究刑事责任。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会被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举报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生产
如果发现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生产,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举报:
- 可以向县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举报。
- 去辖区工商所举报,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可以直接向公司当地辖区的工商所举报,也可以去工商所进行实名举报。举报时需要准备相关信息,如举报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公司地址、经营范围等。
混凝土企业资质办理流程
混凝土企业资质办理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 公司注册登记:在资质办理之前,企业完成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是增项混凝土资质的企业,就可以省去这一步骤,直接进入下一步。
- 进行资质申请:企业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受理决定。当然,在资质申请之前,企业就必须完成人员配置,并准备好资质申请的材料。
- 部门审核公示: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并得出审核结果。由于混凝土资质要经过市级部门审核,所以还要将初审结果上报市级部门审批。审批结束后,进行企业申请结果的公示。
- 企业领取证书:公示完成后,企业拿到资质核准文件,然后到主管部门办理领证手续,最后获得混凝土资质证书。
整治无资质混凝土企业的措施
为整治无资质混凝土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 省厅于 6 月集中组织开展了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全省 17 个市、州住建部门迅速发动、严肃整治,对辖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期间,指导 1 家企业改造升级取得资质,停产 28 家、拆除 3 家,整治工作形成了震慑效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 市住建局积极开展无资质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随州市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高规格推进整治工作。二是印发《随州市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三是两次组织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了无资质搅拌站专项整治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统一部署整治行动。四是整治行动中形成合力,对不符合用地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无资质“散乱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 启东市住建局对无资质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整治,全市原有 74 家“黑站”,已补办资质 1 家,拆除生产设备 73 家,清原料产品 50 家,拆违 42 家,复耕 36 家。下阶段,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做好本地“黑站”在专项治理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 邯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邯山区全面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包括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违法建设、违法取用电、违法取用水、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违法承建工程问题,无资质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问题。同时提出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明确整治时间等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包括规划引领、严格履行审批职责、明确责任等。
- 荆州加大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力度,全市共排查出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33 家,已拆除 8 家、关停 14 家。除荆州区 5 家项目自用外,其余 6 家正在整改申报资质中,监利市、洪湖市、松滋市针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一企一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