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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9: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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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的申请条件企业申请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
企业申请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4 类。企业主要人员年龄均为 60 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标准》要求。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考核。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等应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不需累加每类人员数量指标。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可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标准中要求的生产厂房,可以是租赁的。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设备,应提供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了解资质类型与等级:明确企业所需申请的建筑总承包资质的具体类型和等级。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对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附件 1-1 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 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审核与现场核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
公示与领证: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领取资质证书。
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新疆建筑总承包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 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 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联合下发了一系列相关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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