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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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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金华施工资质售后服务的相关政策政策概述金华市出台了一系列与施工资质售后服务相关的政策,旨在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例...
金华市出台了一系列与施工资质售后服务相关的政策,旨在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例如,《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等。
《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巩固提升建筑业地位,以创新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对施工资质售后服务提出了总体指导和要求。
《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共十三条,涵盖了两场联动的含义、规范范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职责、联动具体内容、信用扣分标准、限制招投标时间、相关责任人员集中教育培训、行政处理决定方式、当事人申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上报及公布职责、建设单位责任问题处理、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理、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金华市施工现场“红”“黄”牌警示管理试行办法》:共十一条,包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含义解释、红黄警示牌工作责任主体、悬挂程序、警示时间、悬挂黄牌警示的违规行为范围、悬挂红牌警示的违规行为范围、红黄警示牌摘牌和问题复查、被悬挂红黄牌警示工地违规处理、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内容。
《金华市建筑工地班前会议管理实施细则》:共十八条,涉及班前会议的含义解释和适用范围、参与人员、实施时段、召开流程、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签到等职责、建设单位的班前会议职责、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方面。
《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试行办法》:共十四条,包含办法的适用范围、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管理、考勤设备设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设置、起重机械运行监控设备设置、扬尘监控设备设置、监控设备拆除要求、建筑工地“浙里建”系统应用、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故障异常处理、设备管理台账和数据资料存储、各方建设主体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职责、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理、解释权和实行时间等规定。
2022年度,金华市共有17项建设工程登上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名单,包括14项房屋建筑工程、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项园林工程。
金华市根据相关评审办法,开展了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公布了多个年度的获奖名单。
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未有效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存在先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低价发包、随意压缩工期、后期质量问题处理消极等行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严,盲目赶工期,不按图施工,日常自查自纠不到位。监理单位超监理人员到岗率不高,或在岗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技术交底,部分内容由无资质人员设计,图纸审查不严,在重要验收节点缺席,未及时对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靠建议。
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亟需加强处理。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质量问题隐患暴露,如进场主要材料管理混乱,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及住宅全装修质量问题成为业主投诉焦点。建设单位盲目追求工期,施工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控制不严,导致部分项目实体质量通病屡见不鲜。
部分监督机构的工作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工程量迅速增加,部分地区质量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无法匹配建设体量,监管工作较难有效开展。监管手段传统,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不充分,机构职能调整对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更高。
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推广建筑施工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定住宅房产项目“三阶段”开放日实施细则。以信用评价加分、优先推荐“双龙杯”等举措,鼓励施工单位提升建设工程过程质量管控水平。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管控,推行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信息公示,强化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及交货检验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加强检测样品标识管理。积极落实相关制度,实时掌握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动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不定期对建设领域检测行业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检专项行动。
加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组织修订推广最新版《金华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导则》,全面开展住宅工程四项问题治理。大力推广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流程,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推行住宅项目“阳光验收”制度,鼓励建设单位开展“业主开放日”等活动。
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建设厅相关要求,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进一步推广建筑施工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定住宅房产项目“三阶段”开放日实施细则,推动住宅项目指标、用料、过程、服务“四透明”落实;以信用评价加分、优先推荐“双龙杯”等有力举措,鼓励施工单位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过程质量管控水平,积极打造优质工程。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的质量管控,推行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信息公示,强化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及交货检验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加强检测样品标识管理,确保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对复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积极落实开展《金华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细则(试行)》《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影像记录留存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实时掌握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动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不定期对建设领域检测行业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检测样品、检测过程、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公正,具有代表性。
加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组织修订推广最新版《金华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导则》,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问题”四项问题治理。大力推广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加强卫生间等涉水部位蓄水、外墙淋水试验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流程,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推行住宅项目“阳光验收”制度,鼓励建设单位开展“业主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购房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分户验收。鼓励购房人利用“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录入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要求实施分户验收,对住宅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和实测实量,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深入贯彻省建设厅相关要求,通过加强一体化设计为前提,装配式建筑主体与装饰装修、围护结构、设备管线协同施工,对构配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加强质量管控。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研究整理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要点,制定一批实用技术标准和图集,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资源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提升监督执法效率,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适用于在金华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数据包括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和金华市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平台。
项目负责人信用评分:由在建项目信用评分、项目良好信息分和项目不良信息分三部分构成。在建项目信用评分由项目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进行,最高得分100分,多次评分取平均分计入。项目良好信息分最高得分20分,由企业申报,项目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入库。项目不良信息分不设上限,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扣分计算。
项目负责人变更事项:项目负责人变更注册单位或在建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均有相应的扣分规定。
项目负责人计分规则:项目负责人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未评分的,暂按70分计算。项目经理中标新项目后,在建项目信用得分取最新竣工项目分值作为信用分;项目总监取所有有效期内项目的平均分为信用分。在建项目信用评分自项目竣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3年。
信用等级评价周期: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公布企业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每月公布一次。
职责分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组织实施、信用等级确定、评价结果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录入该信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信用信息公布前进行公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在公示期书面反映。
评价结果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监督管理及其他: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进行信用评价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和追究相关责任。本方案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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