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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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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物业资质暂定的含 要求物业资质暂定是指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在暂定期内,企业需要不断...
物业资质暂定是指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在暂定期内,企业需要不断完善自身条件,以达到正式资质的要求。
要求: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相关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暂定期内,企业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
暂定期满后,企业需根据自身条件申请正式的资质等级。
物业三级资质的标准和条件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有效期不同:物业资质暂定通常为一年,而三级资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效期更长。
条件成熟度:暂定资质表明企业刚成立,各方面条件还在发展和完善中;三级资质则意味着企业在人员、资金、管理项目等方面达到了相对稳定和成熟的标准。
业务承接范围:虽然三级资质企业和暂定资质企业都有一定的业务承接限制,但三级资质企业相对暂定资质企业,在业务承接规模和类型上可能有更广泛的选择。
物业资质暂定的办理流程: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准备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等。
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物业三级资质的办理流程:
网上注册。登陆当地房管局网站的物业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
物业公司申请人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文件)。
注册所在地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 20 个工作日内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企业,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退件。
相关政策法规: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物业资质的等级划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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