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资质新办、升级、增项的相关内容
一、资质升级
1. 概念
资质升级是指在原有资质等级的基础上去申请更高等级资质。例如原资质等级为三级,资质升级为二级。无资质或原资质不分等级的企业,则无需进行资质升级。
2. 应用范围
简单地说,资质升级可理解为高度扩展、等级累积,可承接原资质范围内较大的工程。
3. 申请材料
需要按照升级后资质的标准来准备材料:原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等。
4. 办理成本
为了达到更高的资质升级要求,所需准备的条件也变得更加苛刻,人员、设备、资产都将相应增加,相应的费用也将大大增加。
二、资质增项
1. 概念
资质增项指的是企业取得资质以后,为了承包更多的工程,去申请其他专业的资质。相对于资质升级而言,条件更为宽松,唯一的限制就是一家企业只允许有 1 项主项资质和 5 项增项资质。
2. 应用范围
资质增项则可以理解为是宽度扩展,原本一个领域,又增加了一个领域。企业可以承接的业务范围也就扩大了。
3. 申请材料
主要是主项资质的材料。如果是增项最低级资质,就不需要业绩材料,而且原有的资产、人员也都可以使用,但是增项高级资质的话,也是要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来准备的。
4. 办理成本
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这些资源都可以共用,额外成本增加得较少。
三、新办流程
大致流程
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法人一证通→(注册资金不足要增资)→证书收集→网上申报资质→建委受理材料→审核、公示→审批、公告→领取证书或领取并打印资质证书使用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详细流程
- 个人信息采集与原件核对。用于企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等),应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建档,其身份、学历、职称、业绩等相关信息均应当按《关于继续做好在沪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4)811 号)》的要求,在资质申报前到市区各受理服务窗口完成个人学历、职称证书、外省市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等扫描件与原件核对。(无需原件核对)。
- 企业相关信息采集与原件核对。用于企业申报的合法的财务报表、设备购置发票、厂房产权证明等材料需要上传扫描件至企业类办事,并提前到市区各受理服务窗口进行原件核对。(如牵涉到技术工人为外地分公司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外地分公司社保缴纳凭证及外地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无需至窗口核对原件)。
- 电子化申报。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或。 )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填报,具体见网上《操作说明》。
- 受理 系统自动受理:企业完成填报后,系统将就填报资料的完整性及资质标准进行比对,比对通过的,自动受理并提供《受理通知书》。
- 审核、公示
- 审批、公告
- 领取证书或领取并打印资质证书使用件
四、材料要求
1. 基本要求
- 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附件材料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与原件一致”的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章。
- 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
- 代表工程业绩计量单位必须与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需附准确的中文译本。
- 《申请表》需在网上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 本市审批的企业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如申请事项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方面专业,须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2. 附件材料装订要求
- 附件材料应按上述申报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编制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 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 附件材料一律采用胶装装订,规格为 A4(210×297mm)型纸,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并逐页编写页码。
- 每个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一并装订,每类别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企业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名称。
五、办理程序
- 企业相关信息采集与原件核对。用于企业申报的合法的财务报表、设备购置发票、厂房产权证明等材料。需要上传扫描件至企业类办事。
- 企业业绩。施工资质升级,在填写企业业绩基本信息的同时,需上传业绩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