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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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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公司资质管理费是什么建筑公司资质管理费是指建筑公司为了维持其拥有的资质所需支付的费用。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工...
建筑公司资质管理费是指建筑公司为了维持其拥有的资质所需支付的费用。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用品、租金、设备维护、会计服务、行政支出以及其他与运营有关的费用。
在建筑行业中,企业管理费是指建安企业在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间接费。一般来说,该费用为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法院会尊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支持。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吴江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关于总包管理费问题,施工期间双方曾确定南通二建为总包单位、南通二建可收取恒森公司分包合同总价 1%总包管理费,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予确认。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准入证书,要求从事各个细分领域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企业都必须有对应的资质证书,建筑资质是建筑公司的重要资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支付管理费、实际施工人请求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等诉请,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都可能作出不同裁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 年 11 月 17 日生效)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情形中,承包合同高于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的工程款差额的性质属非法利益,转包、违法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按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结算后又以承包合同向发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超出部分的工程款提出不予支付抗辩的,人民法院应综合合同履行情况、施工工程内容及行业惯例等情形予以调整,一般不宜超过差额部分工程款的 8%(包含税金、管理费在内)。
实践中对于是否收缴管理费,倾向认为,对于已经实际收取的管理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 15 条的规定,属于违法所得,不应予以保护,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 4 条规定予以收缴。对于约定的管理费,因尚未实际发生,对此不属于收缴的对象,出借资质的一方或者转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根据其实际参与管理情况而作不同对待:出借资质的一方对于借用资质的一方,或者转包人对于分包人实际提供管理服务的,应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缔约过错、工程质量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衡量;未实际提供管理服务的,对该请求不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支付管理费、实际施工人请求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等诉请,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都可能作出不同裁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工伤、劳动争议,被借用企业就要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税务经济风险方面,管理费可能被没收,还会有因开票涉及的税务经济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被借用企业的“非法所得”就是收取的管理费。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亟需进行改革。近年来,住建部一直在做资质改革,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做过调整,如 2014 年 11 月,住建部将专业承包资质由 60 个压缩至 36 个;2015 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 4 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20 年第 7 次法官会议纪要则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无效时,对于该合同中约定的由转包方收取“管理费”的处理,应结合个案情形根据合同目的等具体判断。如该“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而转包方也实际参与了施工组织管理协调的,可参照合同约定处理。对于转包方纯粹通过转包牟利,未实际参与施工组织管理协调,合同无效后主张“管理费”的,应不予支持。合同当事人以作为合同价款的“管理费”应予收缴为由主张调整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基于合同的相对性,非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方与转承包方之间有关“管理费”的约定主张调整应支付的工程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不同地区的建筑资质办理费用会有所不同。一些地区的建筑资质审批机构可能要求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审核,因此办理费用相对较高。例如,一线城市的费用较高,而二三线城市的费用较低。
在同一项目报价时,有可能资质较高的企业会有不同的技术措施,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同,对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进行不同的报价,对项目有不同程度的优惠而已。取费标准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就行报价,不会有差异的。
虽然企业资质弱化是趋势,但是在目前的资信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资质依然是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重要通行证,企业资质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从整体建筑市场来讲,更是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良性竞争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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