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筑一级资质相关信息
资质核查范围
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市级行政许可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资质核查内容
对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系统中反映的常州市建筑业企业的市级许可资质的“净资产”、“注册建造师”指标进行核查。
- 企业净资产达标情况:企业净资产按照建筑业资质标准对从江苏省建筑业统计系统导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平台的企业上报数据进行考核,首次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取得资质后半年内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 企业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企业注册建造师按照建筑业资质标准对江苏省建筑业监管平台中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考核。
资质核查方式
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为载体,采取企业自查、系统动态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 企业自查:各相关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上述核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 系统动态核查:监管系统即时动态比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与人员信息是否满足相关核查标准,并给出。
建筑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 3 年以上,承担过不少于 3 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
-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20 万元。
-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 10 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3 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3 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 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 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 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 75%。
-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 平方米。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 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 10 万元到 50 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的要求。
- 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 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 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 3 年比较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三级资质标准
-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
-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