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办理流程
一、测绘资质办理的基本要求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众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其余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有法人资格
-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 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并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测绘资质办理的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 有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有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 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还需符合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有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等条件
三、测绘资质办理的流程和标准细则
- 系统注册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需要在相关系统进行注册。
- 测绘资质申请
填写详细的申请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 受理决定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 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 领取资质证书
四、不同类型测绘资质办理要求差异
不同专业对应的办理条件不一样,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的资质,人员是可以共用的。例如,甲级测绘资质和乙级测绘资质就存在诸多区别:
- 承揽任务范围不同:甲级资质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承揽任务,乙级资质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任务。
- 人员配置不同:甲级拥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乙级却没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只能靠注册测绘师。
- 办理流程不同:办理甲级需要到省自然资源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乙级只需要到市级自然资源局提交材料。
- 设备要求不同:甲级需要配置测绘仪、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GPS等测绘仪器设备,乙级需要配置测绘仪。乙级是可以选择购买或租用设备,如果是购买还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 业绩要求不同:甲级对业绩的要求非常严格,而且没有数量限制,而乙级却只有数量限制。
五、最新测绘资质办理要求标准变化
2021年测绘资质新规,取消丁级和丙级,新申请测绘资质乙级起办。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