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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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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市建筑业资质的申请条件企业资产:企业应具备符合相应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的资产,如净资产等。以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
企业资产:企业应具备符合相应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的资产,如净资产等。以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企业净资产应在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技术装备: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装备。
其他要求: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在申请资质时应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工作:
缴纳社保记录:用于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人员必须有本单位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信息采集与原件核对:用于企业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等,应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建档,其身份、学历、职称、业绩等相关信息均应当按《关于继续做好在沪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4)811 号)》的要求,在资质申报前完成个人学历、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与原件的自助核对。(无需原件核验)。
申请途径: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或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的“企业类办事-本市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施工)”新申请或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审批流程:
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有效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续期要求:
本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和检测机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市核发的企业资质延期按照“免申即享”原则,自实施之日起,由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资质审批系统自动完成,并同步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通过“企业电子证书管理-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管理-领证”,重新领证后即可打印电子版资质证书用于工程招投标等市场活动。
企业通过吸收合并、跨省变更等事项取得 1 年有效期资质的,企业仍应在 1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办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处罚规定: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企业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机关。对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要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时报告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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