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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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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流程:网上注册申请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流程:
网上注册申请
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点击最上侧“注册”,在食品经营中选择“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点击右上角“确定”,按照出现表格填写“注册信息”(带“*”红星的必填,单位邮箱必填方便找回密码),点击下一步,填写登录信息,注册完毕。
返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后,“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许可申报”,然后点击“第一步”中的“食品”,再点击“第二步”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再点击“第三步”中的“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上传表中提示的各项制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当前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先点击“暂存”再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上报至受理机关。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表上左上角自动生成条形码。注意食品销售仓库及外设仓库有就填上详细地址、主体业态、是否有餐饮证或流通证(已到期的选否)、经济性质、社会信用代码、就餐座位(餐饮店的填写)、职工人数、申请副本数量填1份、应体检人数和职工人数、经营类别、经营项目(餐饮服务或食品销售)必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填,从业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健康证人员的信息),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必填。
许可进度查询
企业用户暂存后的业务,没有提交的申报事项,将出现在“许可进度”---“未提交”列表中查询,继续填写,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和打印。
已提交的审批事项可以查询当前状态,以及需要补齐补正的事项和已办结的事项查询。
已提交的材料中材料有误或不再申请,可在许可进度已提交撤回(未受理的可自行撤回、已受理的应联系受理机关同意撤回)。
食品经营企业端地址:[]
账号注册
登录网站首页,点击注册按钮。
通用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选择注册类型,填写注册信息。(新用户选本地新开办企业)注:经营者名称为企业名称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填写登录信息注:登录信息即为注册之后登录系统的账号密码,请仔细填写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首页)
本地已有许可证企业注册方法(本方法为已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或者已有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用户使用,之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在范围内):根据企业名称和许可证编号验证企业信息,如验证成功,后续步骤与新注册账号一致(验证成功系统会自动填写注册信息)。
选择申报业务
打开网站首页,登录系统,
选择申报事项:根据步骤,选择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步选食品,第二部选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步:点击申请)。
填写申请表
点击申请后,
申请表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带“*”号的部分为必填内容,不带星号的选填。
申请表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暂存,系统会自己校验申请表填写内容。
校验通过之后,系统就会将申请表内容,保存到许可进度-未提交中。未提交中的申请,点击修改,继续进行上传材料的操作。
上传附件
在申请表的最下方,就是企业上传附件材料的目录。
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在上图中手动录入即可。
准备好对应的材料之后。
点击上传文件按钮。(文件的格式可以是图片,PDF,WORD等)。
系统上传进度100%后,点击确认
该项材料就已上传成功。
提交申请
在确认申请表已经正确填写,申请材料上传完成之后,即可点击提交将该申请,提交到办理机关进行审核。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打印申请表。注:申请表为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修改,下载下来即可打印。打印之后需要先将纸质材料交到提交申请的受理机关,才会受理。
提交成功之后,可以在许可进度中查询之前提交的申请。
在此处点击申请表,可以补打申请表。
在此处也可以对之前撤回的申请进行撤回操作。
状态未受理的企业申请,可以直接点击撤回。已经受理的材料,需要提交撤回申请,办理单位同意,才能把申请撤回。
申请撤回之后,可以在许可进度-已办结中,进行重新申报的操作(系统会保存之前撤回的申请材料,修改之后重新提交就可以)。
上传的附件,需要点击重报暂存之后,才能增加或删除。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场所要求
设备设施要求
人员要求
规章制度要求
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点为汕头市澄海区凤新二路凤翔街道东侧楼澄海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收费。
办理澄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补充信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许可相关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若在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相关
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澄海区凤翔街道凤新二路与秀水路交界处,中心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区公共服务中心共进驻“登记经营许可类”“社会民生综合类”“投资建设类”39个部门,可集中办理工商注册、投资建设项目、文化卫生教育等308个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
区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免费WiFi服务。“CHGGFW”无线网络,点击微信认证,就能成功连接WiFi。
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网上自助办事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申办相关业务。
区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现场取号和预约取号服务。预约取号需点击微信公众号功能菜单中的“在线预约”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选择预约的窗口及时间段,预约成功即能收到验证码信息;到达办事大厅后输入验证码即可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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