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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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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培训机构资质过户的流程确认办学指标前往当地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办学指标。若有指标,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然后到街道办盖章,...
确认办学指标
寻找场地
对于已有场地的情况,按照规定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对于没有场地的情况,则需要重新寻找合适的场地。在选择场地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使用性质应为综合或办公。
早教、幼教机构的场地要求在3层及3层以下,其他具体科目的楼层要求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部分地区要求场地配有双向通道、前后门等消防设施。
场地装修建议让消防队推荐消防公司进行消防装修,消防验收建议外包。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具体要求以当地区域公示为准。
名称预审核准
办学许可证不可转让
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登记表》。
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举办者,需提交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变更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者需出具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制裁文件);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举办者和变更后新举办者关于民办教育机构移交问题的合约(此合约必须在市教育局经办人见证下签署)。
变更地址,变更后新地址校舍的产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
受让方与转让方的风险
对于转让方(“卖方”),因违反“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学校转让协议无效,需返还已收取的转让费用。若该行为被举报或被查出,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甚至被禁止从事教育行业,列入失信“黑名单”;构成犯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受让方(“买方”),若“学校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受让方的购买、收购目的将无法实现。从法律上来讲,学校的举办者没有变更,在处理学校诸多事项时将面临重重阻碍,处处受到牵制。
武女士与李某的培训机构转让纠纷
武女士结识李某,李某称其名下有两家生源不断、运营良好的少儿培训机构欲转手。武女士实地考察后签订《转让协议》并支付转让费。但后来发现这两家培训机构所属公司无办学资质且未单独办理工商登记,遂向法院起诉主张《转让协议》无效,要求李某返还转让款。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武女士诉讼请求,武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培训机构不具备办学资质是否影响转让协议效力。法院认为,依据《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标的为培训机构的所有权、经营权、资产,不包含办学许可证。李某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的违规行为不否认其对培训机构享有的资产权益,武女士接手后可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申请办学许可证。同时,武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李某隐瞒了足以影响其签约决定的事实。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范了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
《教育部 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20号)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8号),对相关机构的名称登记管理进行了规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上海市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
不同地区的前置条件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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