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申请条件
二级保密资质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企业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犯罪记录。
- 项目要求: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 投资要求: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 人员要求:具有中国国籍,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管、承担(拟承担)涉密人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 工作场所要求:有固定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者3年(含)以上的租赁合同。
- 制度要求: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 法律要求: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财务要求:上一年审计报告无亏损(要提交两年审计报告,重点提到上一年不亏损)。
- 开具等级建议表:要求有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审批流程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建立保密制度:根据2017年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公司建立了保密责任、保密人员培训、教育、集中管理、保密组织、保密关键设置、改造、监督保障、保密计算机配置、保密工作档案收集等标准保密制度。
- 提交申请材料:保密制度运行一段时间后,公司觉得符合保密标准时,按标准要求填写保密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有关部门书面审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 书面审查:通过书面审查的,应当进行现场审查。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审查,作出不合格的决定。
- 现场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产业管理部门确定二、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现场审查组工作人员应从保密资格认定审查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5至8人。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包括听取申请人的情况报告和有关事项的说明;审查有关文字材料;与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评价现场审查,研究或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人通报审查意见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现场审查组组长、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 审批决定: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根据现场审查和有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查批准的保密资格申请单位有关材料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备案。
- 颁发证书:经批准的二级保密资格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同级国防科技产业管理部门颁发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产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开发部备案,并定期列入名单。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有效期
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保密资格即行废止。保密资格有效期从国家或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管理要求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注册要求:申请单位需在注册地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 信誉要求:申请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场所要求:申请单位需具备与从事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且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
- 人员要求:申请单位应具备与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
- 制度要求:申请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场所管理制度、保密宣传教育制度等。
吉林省二级保密资质的监督机制
但一般来说,保密资质的监督可能包括对申请单位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涉密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等方面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其持续符合保密要求。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