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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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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南宁购房资质审核办理指南在南宁,购房资质审核是一个重要的步骤,确保购房者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和条件。 一、南宁购房资质审核的基本流程...
在南宁,购房资质审核是一个重要的步骤,确保购房者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和条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咨询,并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然后,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所需的材料提交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他们会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回执单。随后,会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区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核
城区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核实意见。之后,他们会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住房保障部门。
住房保障部门复核
城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对城区民政部门移交的材料及申请人的房产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他们会签署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对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他们会将购房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务信息网站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
户籍和居住要求
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家庭状况
申请人必须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房产状况
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收入要求
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已购买政策性住房
如果申请人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则不能申请。
拥有非住宅用房
如果申请人拥有商铺、车库、车位、仓储、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用房,则不能申请。
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如果申请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则不能申请。
转让房屋未满3年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则不能申请。
违反诚信管理规定
如果申请人违反诚信管理规定,且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则不能申请。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3号。也可以前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恒富中心6层进行咨询和办理。
申请材料的准备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所有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公示期间的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提出异议,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解释。
审核时间的把握
申请人需要注意各个阶段的审核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审核流程。
资格证书的领取
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需要及时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妥善保管。
南宁购房资质审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条件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相关的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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