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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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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代理商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药品的经营包括批...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药品的经营包括批发和零售,除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无需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外,其他类药品的批发和零售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等。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商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需要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不得有《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数量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应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仓库,以及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
需要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等活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销售药品的,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52条规定的条件:
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代理商如果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应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在实际案例中,如“祖传鼻炎通”案,当事人王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药品,最终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查询代理商药品经营许可证真伪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输入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码,包括证书真伪、证书状态等。
各地政务服务网站也提供了在线查询服务,可以访问当地政务服务网站,“药品经营许可证查询”相关关键词,根据提示输入经营许可证号码进行查询。
核对证书信息:应仔细核对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如果发现任何与查询结果不符的情况,那么该证书可能是伪造的或已被篡改。
咨询相关部门:如果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或无法确定证书真伪,可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他们会根据提供的证书信息进行核实,并给出明确的答复。
补充信息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情形: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
药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企业依法终止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药店或连锁企业的,应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受理:提交申请后,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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