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定 要求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是指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其目的是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应当遵守本办法。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申请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的条件:
-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地点的场所。
-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及安全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应当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有效运行。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有效的合同审查。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检验检测机构选择和购买的服务、供应品应当符合检验检测工作需求。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申请流程
申请省级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 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各地提交的资料可能有所区别,需要按照当地要求准备,比如北京的企业,要在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需要申报的资料。
-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 通过书面审查后,依据评审准则,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 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有关资质认定的申报表格亦可直接在该网上下载,目前很多省份都是网上申报。
申请条件:
-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申请材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核及变更表,见《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申请接收方式:
网上接收:申请人可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 批系统(新检测机构用户需进行用户注册,完成用户注册后,可使用该账号登录系统。
申请办理流程:
-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申报资质认定前,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否则各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评审标准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评审准则。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具体评审内容: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当符合工作需要。
- 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检验检测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者多个地点的场所。
- 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及安全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活动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独立支配使用权、性能符合工作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如使用标准物质,应当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可控、稳定实施,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当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有效运行。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有效的合同审查。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当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 检验检测机构选择和购买的服务、供应品应当符合检验检测工作需求。
成功获得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案例分析
以下为一些成功获得省级检验机构资质的案例:
- 2022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综合检验检测任务量稳居全省地市级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第一。其中,农产品检验实现翻番,化妆品检验实现“零突破”。争取了两项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国家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争取了全国唯一一个兔毛质量监测试点。入选3个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即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优秀案例提名奖、全省机关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三等奖、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典型案例。成功创建5个“国字号”实验室分支机构:即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标准验证工作站(临沂)、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大气环境监测装备及溯源技术)临沂实验室、国家机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精密测量技术服务工作站(临沂)、农业农村部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药残留监测临沂工作站、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协作标定实验室。通过6项LGC、FAPAS国际能力验证。
-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省级综合法定检测机构,在保障民生安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及科研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在产品检测方面具备权威的资质,2700种产品、37150个参数通过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中710种产品、965个参数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具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与国家级的区别
省级检验机构资质和国家级检验机构资质在执行的准则和认证程序上是相同的,许可的效力也是相同的,均为全国通用,只是按管辖权不同分为两级。
国家级资质认定对象: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四类机构:
- 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者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检验检测机构。
-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范畴的检验检测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对象:
除满足国家级资质认定对象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