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公司资质管理
监测公司的资质管理主要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资质管理。以下是关于监测公司资质管理的详细信息:
1. 资质分类
监测公司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两类。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专项资质则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2. 资质要求
综合资质要求
-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具有6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 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
- 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 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相应专项资质所需的必备参数要求。
-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专项资质要求
-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专项资质相应的必备参数要求。
-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 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3. 业务范围
综合资质
承担所有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专项资质
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4. 资质证书有效期
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
5. 转换过渡期
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
以上就是监测公司资质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监测公司资质管理的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