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24 09:35:48
4402
内容摘要:建筑资质证书变更流程建筑资质证书变更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提出变更申请:企业需要明确变更的具体事项,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建筑资质证书变更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提出变更申请:企业需要明确变更的具体事项,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并准备相关的变更申请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准备相应的材料。通用材料一般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等。专用材料则根据具体变更事项有所不同,例如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变更的条件和要求。
领取新证书: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领取变更后的建筑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变更时应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变更申请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专用材料两类。
通用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专用材料(因变更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
企业名称变更: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
企业原章程和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以企业新名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新名称企业关于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聘用(任)合同复印件。
新名称企业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资质标准有建造师要求的,需提供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或者省执业注册中心出具的变更注册证明。
法定代表人变更: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属于通过股权出资转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供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和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变更: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聘用(任)合同和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变更:
企业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企业住所地址变更: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住所地址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注册资本变更: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其中企业减资的,还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只需提供通用材料。
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
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聘用(任)合同复印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的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
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中,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企业改制方案和批复文件复印件(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等分割情况)。
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其余材料同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材料(6)—(11)。
企业合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企业合并方案和批复文件复印件(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等分割情况)。
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其余材料同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材料(6)—(11)。
在进行建筑资质证书变更时,有以下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了解当地政策:企业应事先了解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材料准备齐全:确保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整理。所有附件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与原件无误”章。未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的,可能不予受理。
注意变更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避免逾期导致证书作废。
人员资质要求:对于涉及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变更的,要确保新的人员符合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系统填报准确:如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要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各项信息,避免因填报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
关注换证政策:特别是在有新的换证政策出台时,要了解并遵循相关要求,例如住建部关于资质换领的通知和规定。
与建筑资质证书变更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资质证书变更的相关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管理,包括资质证书变更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活动进行了规范,其中也涵盖了与建筑企业资质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建筑资质证书变更的相关案例分析:
在(2020)苏05民终7122号案例中,中金公司与尧乡公司、彭玉征签订《资质平移与股权收购协议书》,约定尧乡公司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其在江苏省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然后中金公司收购该子公司股权。苏州中院认为,这种通过协议约定转移建筑施工资质的行为,本质上违反了《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获取相应的施工资质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而且还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建筑施工资质,规避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条件的管理,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势必还将危害建筑工程质量,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给予否定性的评价。
另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在吸收合并方式转移建筑资质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过程中建筑资质施工应保持合法有效等。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