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特级资质标准
- 企业资信能力
- 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 企业净资产 亿元以上。
-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 亿元以上。
-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 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 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 人以上。
- 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 科技进步水平
-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 %以上。
- 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建筑物。
- 28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 单项建安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编者说明:以上为当下仍在执行的 2007 版特级资质标准。2017 年 6 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多项内容有较大变动。如要求“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 50 亿元以上”、对建筑工程类别的工程业绩增加“工程总承包”、“预制装配式”考核。因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故暂未列入。
一级资质标准
- 企业资产
- 企业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26 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 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 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 - 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 - 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二级资质标准
-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的要求。
-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 - 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 - 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18 - 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 - 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三级资质标准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人员要求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工程业绩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
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 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 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办理资质需要提交的材料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如:验资报告。
申请建筑资质对资质类别、年限、数量的要求
-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渠道
企业需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企业资质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申请省级(包含以下)的审批资质,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增项的,可以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资质有效期与延期
在有效期届满的 6 个月前,企业若想继续经营,就应当准备资质延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