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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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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流程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流程大致如下:申请与受理由一窗受理人员当场进行受理。审查与决定现场勘察:市政、园林部门...
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现场勘察:市政、园林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
审查:王玉华、詹婷婷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决定:金宁光、赵申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受理人员会即时进行受理,经办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并签署意见,审批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发放决定文书。整个流程法定时限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受理后4个工作日。
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条件主要包括: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需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经树木权属单位同意。
办理条件依据如下: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确定为园林绿化用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现有城市园林绿地。因特殊需要临时使用园林绿地的,须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临时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因使用造成园林绿地损害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或赔偿。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必须砍伐、移植树木(不含古树名木)的,可以先行处理,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在三天内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79次常务会议通过):
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所需材料因具体情况而异: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该材料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因变更、换证确需回收原件,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必须数据齐全、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因工程建设需要移植古树名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用地红线、总平面图:复印件。
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原件。
简易审批项目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该材料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因变更、换证确需回收原件,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必须数据齐全、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原件。
因工程建设无法避让;因公共设施建设需要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该材料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因变更、换证确需回收原件,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必须数据齐全、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原件。
因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绿地、砍伐移植树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文件、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标明涉绿审批的范围、位置和状况):复印件。
树木已经死亡;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该材料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因变更、换证确需回收原件,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必须数据齐全、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树木现状位置示意图:原件。
树木权属单位(个人)或养护管理单位同意移植的文件:原件。
古树名木移植保护方案:原件。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原件。
闽侯县在园林建筑资质办理方面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和鼓励措施,例如:
《闽侯县建筑业发展壮大五条措施(修订版)》:
鼓励扶持本县建筑业企业晋升高资质等级,不同等级和类型的资质晋升有相应的奖励,如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的奖励500万元,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的奖励800万元,其他如公路、水利、电力等稀缺总承包资质晋升特级的每项奖励1000万元等。
鼓励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对新引进的建筑业特、一级总承包企业首次在闽侯县购置办公房产的,在政策有效期内按其在闽侯县的经济贡献额扣除相关财政奖励后予以全额返还。
鼓励本县建筑业企业推动技术进步创建建筑质量安全品牌,对获得鲁班奖、华东六省一市优良工程奖、闽江杯优质工程等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对建筑业企业有财政奖励,根据企业的产值和地方经济贡献额予以分段累计奖励。
项目发包政策扶持,规定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定范围内的项目的发包方式。
闽侯园林建筑资质办理的机构是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闽侯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委、园林中心等四个主管局,业务范围广、管理内容多、工作任务重。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实施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村镇建设和镇容村貌管理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其办公地址为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办公时间为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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