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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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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辽宁防雷甲级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辽宁防雷甲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从事...
申请辽宁防雷甲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不能有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等项目。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员工。
甲级资质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
辽宁防雷甲级资质的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单位在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负责资质受理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不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数量、种类和形式或者有计算、书写错误的,应当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的申请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初审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书面审查后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当提交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当包括核查的企业、核查的时间、核查项目的真实情况,并有核查人员签名。
初审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初审合格的,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的“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意见,加盖负责初审的气象主管机构印章,并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初审不合格的,由负责初审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书面凭证,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省气象主管机构对初审合格的乙、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在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委托辽宁省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已委托评审的应当将评审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省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评审委员会按照省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组成。评委会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委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后,报省气象主管机构。
省气象主管机构在接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认定通过后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未通过认定的,在认定决定作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出具书面凭证,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以下是部分辽宁具备防雷甲级资质的企业名单:
辽宁雷电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锦州市防雷技术中心
朝阳市防雷技术中心
阜新市防雷技术服务中心
抚顺市防雷中心
丹东市雷电防护管理中心
沈阳市防雷检测中心
盘锦市防雷技术中心
铁岭市防雷中心
辽阳市防雷技术中心
大连市防雷减灾中心
大连华云雷电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防雷技术中心
庄河市雷电防护中心
辽宁防雷甲级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实施细则》
《辽宁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实施办法》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辽宁防雷甲级资质的真伪:
登录“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平台使用手册进行账号注册登陆和相关信息录入,查询资质单位的相关情况。
关注辽宁省气象局发布的相关通告和信息,了解资质单位的认定和年检情况。
加入辽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QQ群(750623917),及时接收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及认定的各项通知,并可通过QQ群及时将相关问题进行在线咨询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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