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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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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营口钢结构工程资质办理条件钢结构工程资质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果企业是首次办理钢结构工程资质,应从最低等级开始申...
钢结构工程资质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果企业是首次办理钢结构工程资质,应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也就是三级资质开始申请。以下是办理钢结构工程资质的条件:
企业资产:要求企业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资质证书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到期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登入辽宁政务网后选择住建厅资质认定→申请资质延续的专业逐一进行填报申请(重点提示:省批想保留的资质必须一次性一起申请延续,放弃的资质应先注销后再申请延续)→点击开始申请。
第二步,点击开始申请后按照“现行资质标准”和下拉到表最后的“填报说明”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第三步,上传材料。包括上传填写好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表》;综合资料上传,厂房证明和机械设备(现行资质标准有需要的必须上传,没有需要的不用上传),企业章程、财务报表(符合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申请企业必须上报;可告知承诺必须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此承诺为统一格式,企业需要按要求填写全(必须法人按手印);容缺材料可以不用传材料,上传容缺受理承诺书。
第四步,企业申请提交后四个工作日内带着上传的所有原件到营口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106 室找张丽微进行原件核对,(办公电话:2678504)。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资质证书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到期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申请单位应满足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1),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具体上传材料按辽宁政务服务网“资质延续申请材料”要求执行。所有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黑白件不予认可。
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一律不予受理。同一家企业有多项省批建筑业资质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最先到期的一项资质有效期执行,延续时所有省批资质应同时申请。因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放弃某项或多项资质的,应先主动申请注销对应的资质,注销完成后拟保留资质再同时申请延续。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相关要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按照一级资质标准考核;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相关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按照三级资质标准考核。
资质延续实行抽查机制。鉴于建筑业产值客观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具有省批资质但未加入统计库或 2023 年退库的企业列入第一批抽查范围(名单见附件 2),将已经加入统计库但 2022 年和 2023 年连续 2 年产值未上报或产值为 0 的企业列入第二批抽查范围(名单 1 月份统计完成后及时公布),其申报资质延续时,由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建设局按企业延续申请逐项抽查。其他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按现行资质标准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随时准备迎接省住建厅抽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住建〔2023〕69 号)文件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 年 6 月 26 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9 号)同时废止。
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下一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已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营口市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15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可承担工程造价 300 万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14 层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下金属门窗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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